彩虹獎勵計劃
目錄
一 彩虹獎勵計劃簡介
二 行為表現彩虹分
三 閱讀獎勵計劃彩虹分
四 學術文化彩虹分
五 服務計劃彩虹分
六 體育學習彩虹分
七 藝術學習彩虹分
(一) 彩虹獎勵計劃簡介
A. 理念︰
通過參與多元化的學習活動,並從中作出積極反思,同學能擴闊知識領域,體驗生活,從而建立正確的人生目標、態度及價值觀,達到全人發展,活出彩虹的目的。
B. 計劃目標︰
通過獎勵,鼓勵同學:
- 建立積極的人生觀,和培養學習自信;
- 培養閱讀興趣及習慣;
- 培養良好的品格及操守;
- 關心社會,服務人群;
- 參與體育活動,建立積極、活躍及健康的生活方式;
- 發掘藝術潛能及興趣,培養創意和提昇評賞文化藝術的水平。
C. 計劃內容︰
1 基本要求
中一至中五級
參與計劃同學必須在一學年內:
(A)最少參與一項學校的課外活動 (學會、校隊、週末教室、
或學校認可的活動)並取得合格。
(B)最少參與一項或一次學校安排的服務(學校或社會)見頁29。
(C)必須在學年終結前交回手冊,並已完成目標訂立、反思、 活動記錄和三個學習歷程檔案。
註: 同學若未能完成上述三項的基本要求,則不能啟動任何彩虹分數而累積的彩虹分數也不能作「功過相抵」的用途。
中六級
參與計劃同學必須在一學年內:
(A)最少參與一項或一次學校安排的服務(學校或社會)見頁29。
(B)必須在學年終結前交回手冊,並已完成目標訂立、反思、 活動記錄和三個學習歷程檔案。
註: 同學若未能完成上述兩項的基本要求,則不能啟動任何彩虹分數而累積的彩虹分數也不能作「功過相抵」的用途。
2. 參與計劃的同學可就行為表現、參與服務、參與學術、文化和體藝活動等,取得彩虹獎勵分數。累積的彩虹獎勵分數,可換算成優點、小功或大功,詳情如下:
中一至中五級彩虹分數換算表
累積 分數 |
獎勵 | 累積 分數 |
獎勵 | |||||
優點 | 小功 | 大功 | 優點 | 小功 | 大功 | |||
30 | 1 | 180 | 1 | 2 | 1 | |||
40 | 2 | 190 | 2 | 2 | 1 | |||
50 | 1 | 200 | 2 | |||||
60 | 1 | 1 | 210 | 1 | 2 | |||
70 | 2 | 1 | 220 | 2 | 2 | |||
80 | 2 | 230 | 1 | 2 | ||||
90 | 1 | 2 | 240 | 1 | 1 | 2 | ||
100 | 2 | 2 | 250 | 2 | 1 | 2 | ||
110 | 1 | 260 | 2 | 2 | ||||
120 | 1 | 1 | 270 | 1 | 2 | 2 | ||
130 | 2 | 1 | 280 | 2 | 2 | 2 | ||
140 | 1 | 1 | 290 | 3 | ||||
150 | 1 | 1 | 1 | 300 | 1 | 3 | ||
160 | 2 | 1 | 1 | 310 | 2 | 3 | ||
170 | 2 | 1 | 320 | 1 | 3 |
中六級彩虹分數換算表
累積分數 | 獎勵 | 累積分數 | 獎勵 | |||||
優點 | 小功 | 大功 | 優點 | 小功 | 大功 | |||
20 | 1 | 120 | 2 | 1 | 1 | |||
30 | 2 | 130 | 2 | |||||
40 | 1 | 140 | 1 | 2 | ||||
50 | 1 | 1 | 150 | 2 | 2 | |||
60 | 2 | 1 | 160 | 1 | 2 | |||
70 | 1 | 170 | 1 | 1 | 2 | |||
80 | 1 | 1 | 180 | 2 | 1 | 2 | ||
90 | 2 | 1 | 190 | 3 | ||||
100 | 1 | 1 | 200 | 1 | 3 | |||
110 | 1 | 1 | 1 | 210 | 2 | 3 |
3. 表現卓越的同學,可同時獲得彩虹獎勵計劃獎項︰
獎項分設最高榮譽、金獎、銀獎及銅獎四種。
最高榮譽獎:金獎同學在行為、服務、學術文化及體藝活動方面表現優異並獲老師推薦,可獲彩虹獎勵計劃最高榮譽獎。
中一至中五 | 中六 | |
金獎 | 110分以上 | 70分或以上 |
銀獎 | 80-109 | 40-69 |
銅獎 | 50-79 | 30-39 |
合格 | 達到基本要求 | 達到基本要求 |
- 功過相抵計劃:
- 計劃目的: 同學亦可利用累積的彩虹獎勵分數作功過相抵用途,並得到改過自新機會,以培養積極人生的態度。
- 扣除分數: 每一缺點扣除10分;每一小過扣除20分;每一大過扣除40分。
- 計劃準則: 累積的彩虹分先會扣除大過,然後小過,跟著是缺點。
(二) 行為表現彩虹分
操行評分準則:
每一學期 | A級(優) | B級(良) |
守時 | 2分 | 1分 |
勤學 | 2分 | 1分 |
儀容 | 2分 | 1分 |
品格 | 2分 | 1分 |
紀律 | 2分 | 1分 |
操行總評 | 4分 | 2分 |
卓越行為嘉許 | 2分 |
為鼓勵初中同學養成良好的學習態度,和培養學生自律精神及責任感,中一至中三級同學在每一學期在勤學中取得A級,並獲班主任推薦,可獲頒「勤學嘉許狀」。
為鼓勵同學能自律地遵守校規,勤奮向學及朝著努力目標奮發,中一至中六級的同學在每一學期的五項評級中取得A級,並獲班主任推薦,可獲頒「品行優秀嘉許狀」。
(三) 閱讀獎勵計劃彩虹分
基本要求: 中一至中三級的同學必須在全學年內閱讀指定數量之書籍。
中四至中六級的同學可自由參加。
獎勵方法︰同學每閱讀一本英文書本或中文書本並完成有關的讀書報告,可獲彩虹獎勵分。分數上限為30分。評分方法則依據閱讀獎勵計劃所釐定的準則施行。
(四)學術文化彩虹分︰
同學於一學年內最少應參與一項學會活動或參與一次學術文化表演/交流/展覽/比賽。
核實方法︰校內活動由本校老師核實。校外機構所主辦的活動,同學須提交
證書的正,副本以作核實。
獎勵方式: 同學每參與一項學會活動,學期完結而獲得「合格」的會員資格,可獲彩虹分5分。學會主席最高可獲取20分彩虹分而學會幹事最高可以獲取10分彩虹分。
(五) 服務計劃彩虹分
「一人一服務」計劃
- 計劃內容:
- 初中級 (中一至中三) 同學於每一學年內必須參與最少一項短期或長期服務工作。
- 新高中學制中四至中五同學於每一學年內必須參與最少一項長期服務工作,中六同學必須參與最少一項短期或長期服務工作。
- 目標:
- 擴濶學生的知識和視野,培養同學領導才能、解難、溝通技巧、分析和組織能力,為未來升學就業作好準備。
- 培養同學的正面價值觀和態度,例如責任感,堅毅不拔,尊重他人和承擔責任的精神等。
- 增加同學對學校的歸屬感。
C 校內長期服務職位如下:
組別 | 職位 | 組別 | 職位 | |
訓導組 | 訓導學長領袖 | 班會 | 班長 | |
訓導學長 | 膳長 | |||
輔導組 | Smarteam學長 | 科長 | ||
學生輔導員 | 資訊科技大使 | |||
新teen新地學長 | 班會圖書館服務生 | |||
升學就業組 | 同行伙伴學長 | 班會主席 | ||
公民教育組 | 公民教育大使 | 公民教育幹事 | ||
社區關係組 | 社區大使 | 文書幹事 | ||
課外活動組 | 社長 | 康樂幹事 | ||
社核心幹事 | 運動幹事 | |||
社幹事 | 環保幹事 | |||
課外活動總學長 | 創藝幹事 | |||
課外活動學長 | 總務 | |||
融合教育組 | 融合教育學長 | 課外活動幹事 | ||
圖書館 | 圖書館服務生 | 週末教室 | 週末教室學長 |
長期服務計算方法:
- 由各有關之組別負責老師,按學生的職務先給予基本分數,再按其服務表現的比率調整實際所獲分數。
- 長期服務的職務分三級: 負責策劃全校活動或工作的領袖生,例如: 各組別學長領袖生、社長等基本分為30分; 負責領導小組工作的領袖,例如: 班長、一般學長、各學長隊員、各社幹事會核心成員等基本分為20分;其他長期服務生,例如: 社幹事、班會主席、膳長、科長、資訊科技大使的基本分為10分; 其他班會幹事5分。
- 負責老師會以同學服務表現例如: 責任感、投入感、合作性、出席率、禮貌、守時及領導能力而決定其服務比率。
- 計算方法如下: 各項長期服務的基本分x比率
服務表現 | 比率 |
優異 | x 1.5 |
良好 | x 1.25 |
尚可 | x 1 |
有待改善 | x 0.5 |
示例: A學生既為訓導學長領袖生,又是班長,其表現分別評定為尚可及優異,則其長期服務得分為30分x 1 + 20分x 1.5= 60分
5) 上述有關的職位,若只擔任一個學期的職務,計算方法如下:
基本分x比率÷2
D 校內短期服務︰
(1) 短期服務每次由負責老師簽署並核實服務時數。
(2) 服務時數達2小時可得1分,但單一項短期服務工作最多只可得5分。
(3)校外服務計分方法相同,但必須由校外機構導師或負責人簽署及蓋上印章作實。
(4) 短期服務分數上限為全學期30分。
(5) 校外義工服務分數上限為全學期20分。
A) 我們建議同學在學年內最少參加一項體育培訓活動或一項體育比賽。
i)校隊成員 (全學年計算)
- 基本彩虹分: 10 分
- 負責老師會以校隊成員的參與表現例如: 紀律、投入感、責任感、合作性、守時及出席率給予分數, 最高可獲取彩虹分20分。隊長最高可額外獲得10分。
- 校隊成員若未能達到校隊出席次數、時數的要求、或未能遵守校隊紀律;其校隊成員的資格將被「取消」或列作「不合格」處理。
ii) 校外培訓活動:
- 校外機構所主辦的培訓活動,同學須提交證書的正、副本給予體育的負責老師核實。每2小時的培訓活動可獲取彩虹分1分。校外體育培訓活動彩虹分數上限為全學期10分。
B) 運動會的彩虹分計算方法
- 凡參與任何一項或以上賽事的同學均可獲取彩虹分1分。
- 凡參與運動會個人田賽及徑賽項目並獲取冠軍的同學可獲得彩虹分4分、亞軍3分、季軍2分。其他項目例如: 社際接力、班際接力、學會接力賽事等項目不會另外給予彩虹分數。
C) 環校跑的彩虹分計算方法
- 凡參與環校跑賽事的同學均可獲取彩虹分1分。
- 環校跑當天獲取冠軍的同學可獲取彩虹分4分、亞軍3分、季軍2分。
- 環校跑當天舉行的「公民教育活動」、「班際閃避球活動」、「班際競技活動」或者其他「班際球類活動」則不會另外給予彩虹分數。
D) 其他計算彩虹分的體育比賽項目
凡參與學校體育科舉辦的「三人籃球賽」、「四人足球賽」、「四人排球賽」、「畢業盃球類比賽」的同學均可獲取彩虹分1分。冠軍4分、亞軍3分、季軍2分。
我們建議同學在學年內最少參加一項藝術培訓活動(例如: 樂器、舞蹈、繪畫) 或比賽。
核實方法︰校內培訓活動由本校老師核實。校外機構所主辦的培訓活動,同學須提交證書的正、副本以作核實。
獎勵方式: 每2小時的培訓活動可獲取彩虹分1分。
單一項的藝術培訓活動最多可獲取彩虹分10分。
藝術培訓活動彩虹分數上限為全學期30分。